雅文小说 > 玄幻小说 > 噬情者[快穿] > 第 183 章全文阅读

不过陆维自己也知道,他这种误打误撞的制蛊法,是占了强大精神力的便宜,剑走偏锋,大约不能被普及。

蛊既然已经制成,陆维就将它放到一边,拿出抽屉深处锁着的厚厚一叠,记录了立色奶奶毕生的制蛊经验,由立色奶奶口述、原身笔录的《蛊谱》。

把那叠字纸拿在手中翻阅,只见上面一字一句写的非常认真,但笔触幼稚,还时不时夹杂着汉语拼音。

立色奶奶年轻的时候没能赶上义务教育,是识不得几个字的。原身九岁那年,刚上小学四年级,立色奶奶已经八十九岁,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所以就让原身把这些记录下来,就算哪一天她有了意外,也不至于断了传承。

原身九岁的时候,非常单纯软萌,还没有后来那么多想法,奶奶说什么就是什么,每天放学回来就认认真真的记录,倒是把这件冗繁的事情完成得不错。

当然,小孩子忘性大,完成了这件事之后,这叠《蛊谱》也就被锁在抽屉里不见天日,到现在原身早就已经不记得上面写了什么。

精神力强大所形成的一个重要能力,就是过目不忘,能够记住一切自己想要记住的文字图形。这个能力因为没有超出普通人类的极限,所以在任何世界都是生效的。

伴随着窗外深沉的夜色,陆维在明亮的灯光下,一页一页的仔细翻阅。等到他翻完最后一页纸,《蛊谱》就完完全全印在他的脑海中。

不过就算是完全记住,距离真正理解它、将它融会贯通实际应用到制蛊控蛊,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然后,陆维就把那叠纸拿到厨房去烧掉了。

虽然有点对不起立色奶奶,但他来这个世界是为了消灭巫蛊之术,遇见了像这样的东西,当然是能毁则毁。

接下来陆维又去洗了个澡,这个时候已经过了晚上11:00,于是上床睡觉。

第二天早晨6:00,陆维被这个身体的生物钟叫醒,于是像往常一样起床做早饭,和立色奶奶一起吃过之后才回到自己的房间。

立色奶奶一天忙到晚,中饭和晚饭都是陆维给她端过去,也只有早饭这个点儿她不是很忙,能坐在一起吃顿饭、说两句话。

这还是她没有闭关炼蛊的时候,她若是闭关,房门一锁,陆维能连着好几个月见不到她。而她在闭关期间不饮不食,想必是靠着什么蛊,维持生命和活动能力。

陆维把铁盒拿在手里,精神力投放进去,发现盒子里的白虫已经结成了一个厚茧。而这个厚茧正在轻微的颤动着,里面蛊虫已成,就差破茧而出。

点燃引诱蛊虫尽快破茧的香,打开铁盒盖,没过多久,就看见从里面爬出来一只直径约为0.5cm,色泽为浅豆绿的虫子。

这虫子跟常见的“疾驰蛊”结构上差不多,但体形更小,颜色也并非通常的白色。

炼蛊的过程中,确实有极小的蛊虫变异机率。至于变得更强还是更弱,甚至衍生出新的品种来,全看运气。

蛊虫分五等,白、绿、蓝、紫、金。

五等之中,按照从弱到强排列,白色蛊最弱最普遍,金色蛊最强最稀有。

在这五等之上,还有二色、三色、四色,乃至传说中的五色蛊。

如果按颜色来判断的话,这只蛊虫应该是变得更强?

最普通基础的蛊虫变异,而且是这样浅的豆绿色,想必强的程度也有限。

陆维没有怎么在意。

根据原身的记忆,他知道蛊之一道有多么艰难凶险,也完全没有作过第一次炼蛊,就能炼出什么强大蛊虫的指望。

像现在这样,已经属于意外的惊喜。

见蛊虫爬出,陆维举起手臂,他的左腕上戴着一个厚实的银镯,银镯制作十分精美,遍布优美的凹凸纹路,上面有三十个大小不等,可以旋开、用来放置蛊虫的孔洞。

陆维旋开其中一个闲置的孔洞,引导这只“疾驰蛊”爬进去,然后再旋上盖子。

这只镯子原身从小就戴着,哪怕是闭上眼睛,只凭镯子上的纹路手感,也知道哪一只蛊虫对应在哪个孔洞里面,根本无需思考就能快速的取出。

像这种东西寨子里人手一件甚至几件,按照每个人的使用习惯,不一定都是做成镯子的形态,有做成项圈的、有做发簪的,还有做成戒指的。

它们对于弄蛊的人来说,就是第二生命。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对它熟悉到不能再熟悉,能够做到顷刻间辨认取蛊,就连原身这样的半吊子也不例外。

经过昨夜的成功制蛊,陆维觉得自己可以尝试继续炼制别的蛊虫,于是找出一只竹做的蛊罐,揣进腰间专门放蛊罐的兜里,就出了门。

这一次他想要炼制的,仍然是白等蛊虫,名为“二牛蛊”,顾名思义,把此蛊种进身体之后,人就会生出相当于两头牛的蛮力来。

这种蛊在人体内能存活半年左右的时间,几十年前周边的寨子,每到干农活的季节都会来找白彝求这种蛊,比买牛划算的多。

当然,现在这种蛊因为很多运动员肯出高价求,价格水涨船高,周边的寨子是用不起了。

炼制这种蛊,需要在水边以竹罐引虫,所以陆维就朝附近的一条小溪方向而去。

刚到溪边,却看见寨里的一群十几岁半大小子,正围着口铁锅说说笑笑,锅里炸着什么东西。

远远望见陆维过来,有人朝他挥手招呼:“陆哥,炸蜈蚣,上好的猴儿酒,过来一起吃呀!”

陆维眼见这样,就走了过去。

适才跟陆维打招呼的人瘦瘦小小,容貌清秀,正蹲在那里往炸好的蜈蚣刷调料,手脚非常利落,问旁边的人:“要不要辣一点?”

江元亮的这一世,倒是比他原世界的本来面目要好看许多。

原身本就和江元亮熟识,江元亮也非常好认,他的名字完全没有改,而且狗腿巴结的神态跟从前一模一样。

陆维入乡随俗的跟这群半大小子们围坐在一起,用筷子挟起条炸到金黄的肥大蜈蚣,蘸以酱料送入嘴里,酥脆包裹着鲜甜,美味至极。

再配上一点猴儿酒,霎时全身三万八千个毛孔,都透着难以言喻的舒爽。

蜈蚣这东西形貌狰狞,普通人见了往往头皮发麻、很难入口,但对苗寨里的人来说,却是无上美味。

半大小子们正是能吃的时候,这些对他们来说就是个零嘴儿,不耽误日常三顿饭。

大家的任务并不冲突,陆维本没有打算和江元亮相认,江元亮却凑过来,神神秘秘的低声道:“陆哥,你觉醒了啊?”

“是啊。”既然江元亮主动凑过来,陆维也就大方的承认,“怎么看出来的?”

“上一个世界我也有关注陆哥,不过陆哥一两年就完成任务离开,没来得及跟陆哥有什么交集。”江元亮拍马屁道,“像陆哥这样英明神武、气质独特的大佬,小江我当然是一眼就能认出。”

陆维不由失笑。

江元亮这人也知道分寸,确认过陆维觉醒之后,就没有继续再缠着陆维多说、引起旁人注意。

一百多条蜈蚣很快就在说笑声中,被五六名半大小子分食殆尽,大家还没过瘾,于是挖开不远处做了标记的泥土。

泥土里面埋着一只死去半月的大公鸡,而公鸡的尸体内外,都爬满了蜈蚣。

鸡和蜈蚣就是这样的天敌,又相生相克。蜈蚣是最怕鸡的,鸡看见蜈蚣必啄而吞食,但鸡死后埋在土里,又是养殖蜈蚣最好的载体。

又从公鸡身上取出百来条肥大蜈蚣,在溪水里淘洗干净,丢进锅里油炸。

蜈蚣是有毒的,但它有毒的蛋白质会在高温下变化,转为无毒。而且蜈蚣毒是进入血液,才能起到对人体最大的破坏作用,通过肠胃吸收的话,其毒性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当然,保险起见还是要将它炸透,才可以放心食用。

蜈蚣炸到一半,却看见远处来了个中年男人,揪着名瘦到皮包骨的青年,把青年拖在溪边丢下,嘴里骂着晦气,吐了口唾沫,就离开了。

那青年看上去只得二十岁左右,凌乱的长发遮挡住了上半边脸,只能看见毫无血色的双唇微微翕张,线条单薄优美的下巴,以及秀挺的鼻尖。

青年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挣扎,身子直挺挺地躺在溪边上,露出来的手脚和颈项青紫淤伤交叠。

半大小子们见中年男人走了,连东西都顾不得吃,乌泱泱围了过去看躺在溪边的青年。

“唉呀,死了吗?”有人问。

苗寨的小子们胆儿肥,马上有人过去探了探青年的脖颈动脉,翻开青年的眼皮,遗憾道:“死啦。”

“哎,说起这个外来的奴隶有够倒霉,在林子里迷了路,结果被王正平给捡走。”有貌似知道内情的感叹,“王正平是个变态的,专门捡外来人试蛊折磨,听说在他家地下室前后已经整死了四、五个人。整死了还不管埋,就往山林溪边一丢,等着野兽拖走。”

“因为这个奴隶长得特别好看,所以王正平天天换着花样折磨他,这才不到两年就死了。”

“咦,为什么长得好看,就要折磨他呀?”有人不解。

“我也不知道。”讲话的小子显然也是道听途说,搔了搔短发,“大概……大概就是因为王正平长得难看,羡慕嫉妒恨这样吧。”

苗寨里的传统观念,黑彝为贵族,白彝为平民,黑彝和白彝之外,尽皆为贱民奴隶,其价值性命相当于牲畜牛马之流。

然而,就算对家畜猫狗,人相处久了都是有感情的;更何况对待同类,尽管划分了等阶,正常人怎么都会有一些爱护和同理心。

这就相当于,在你身边有个变态专门抓流浪的猫狗进行虐待,尽管从道德层面对这变态非常反感,不愿意和他成为朋友来往,但也就仅此而已。

小子们谈论的时候,都带着惋惜的语气,也都对王正平表示了厌恶之情,却并没有把这当成什么大事。

就像是陆维所在的原世界,路边轧死条流浪猫狗,人们围过去看看、讨论一番这种程度。

江元亮在一旁咽了口口水,偷眼看了看陆维的侧脸,觉得既然人已经死了,事情无可挽回,还是不要告诉陆维了。

他们这些人,每个都有自己的任务,虽然存在于同一个世界,却往往不能互相干涉。

这两年的时间里,作为曾经的同伴,江元亮也无数次犹豫过,要不要出手相救?但一方面他没有这个实力,另一方面如果他干涉了,导致镇玄的任务无法完成,那反而是害了镇玄。

镇玄这样,也算是完成了这个世界的任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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