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魔法小说 > 鬼墓道 > 第七十九章 再回全文阅读

老大看了一下四周,“把我们的绳子拼接在一起,上面有一个吊环,应该可以用,这应该是当时吊石棺的时候用的,现在没有腐旧的迹象,应该能用。

大姐看了眼老大,转身对自己的人说道,“准备去。”

看来大姐还是不信任我们,也好省得我们上去,万一出现什么事情,这水估计都是毒,这样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

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大姐的人才打开棺材,我看不到棺材里的东西,但还是看到他们的表情也知道,那种表情好像是看到什么极度恐惧的东西。

“大姐,这个棺材里面还有一个棺材,这个棺材有....”那个说话停顿,扫视了一下我们。

“有什么赶紧说。”大姐赶紧问道。

“有黑符。”那人说了三个字,我和豆沫不知所以,老大和大姐对视一眼,似乎在犹豫。

两个人走远,交谈了一下,老大和大姐两个人换下上面的人,看到里面的棺材的时候都下了一跳,但是谁也没有说话,伸手去触摸那口棺材。

我只听到开棺的声音,之后老大只是淡淡的看了我一眼,“阿坤,等会出事了,你就赶紧拍跑,跑的越远越好。”

我被这句话噎了一下,下意识的回答了一句,“哦。”

只见老大从棺木里拿出一个银盒子,朝我甩过来,大姐只是看了一眼,并不做反应。

我抱着银色盒子,差点脱手,盒子一阵冰凉,是我最直观的感受,好像刚从冰箱里拿出来一样。

“跑。”老大一嗓门。

我没来得及反应就看到一直漆黑如墨的手臂抓住老大的手臂,大姐二话不说打出一道黑符,那只手臂没有在动作。豆沫连忙和大姐的人拉住绳索。

“阿坤,你快跑,我们现在牵住住他,等你跑出去的时候,他就会跟着你跑,现在外面是白天,上去,往回走的那个分岔路口,选择另一个岔道,往前走,有一个树坑,你必须爬出去,我们只能牵制住一个小时,你一个小时必须上去,现在外面是中午,你上去,这尸体就是跟着你,但是不能出坑,我们只有趁着这个时机,原路返回,我们走的不是一个地方,我们到时候去镇上集合。”老大说这一段话的时候,我心脏漏了一拍,我不知道是真是假,这时候不知道。

“冷着干啥,赶紧走。”豆沫一把将我推上去。

我抱着银盒子,下意识的往回走,如同傻子一样。

我看着老大的手,最后撒丫子往后跑,一个小时的时间,我必须出去。

我往回跑了十多分钟,又看到了那个尸体,貌似已经换了位置,来不及多想,换了方向就跑,像只牛一样往前跑,跑着跑着我感觉有点不对劲了,老大他们让我跑,会不会让我活下去,他们自己的留在墓室里?

当我跑到老大所说的树洞的时候,好家伙,这么高,有百米吧。

我按时间还有二十多分钟,将鬼阎王叫出来,打探,反正他是在地里走动的,出了危险能钻进去。

鬼阎王出来还告诉了我一件事,没准老大是想我把它调换了,我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爬上了树洞,打开盒子,发现里里卖弄只有一块布,我将之前之前在一个死人身上拿下来的布放进去,就算是偷梁换柱了。

我看看四周,麻蛋,连个路都没有,深山老林里只有哥自己。

我用了两天的时间走出了森林,我没有在镇子上,没有回事务所,我在河北的一个地方买了房子,这个世界上对自己好的人只有一个。

当我回到事务所的时候,老大和豆沫都在事务所里,见我回来,谁都没有开口,我将东西交给老大,对于一切我不好奇

说来也巧,只要掏钱的,没有一个招呼你的,最近结婚的特

别多,刚买了房子,这话时候的哪还有闲钱,必须出去找工作。

我慢步悠悠往酒店走,参加婚礼。

一辆白色法拉利驶进高泽市区的豪华酒店的停车场。

驾驶车门微微推开,一双红色恨天高落在地上,修长的美腿露出车门,接着穿着一身黑棕色短裙,身高1.65左右的女人下了法拉利。酒红色的卷发,精致的柳叶眉,深棕色的瞳孔配上高挑的鼻梁,再加上性感的红唇。

酒店门口摆着一幅巨大的婚纱照,酒店上方扯着红色条幅:恭祝冷傲天蒋新瑶新婚快乐。这对于我来说就是讽刺,我是没钱没车的屌丝。

女人站在酒店门口微微咬唇,从包里掏出请柬,走进大厅。

酒店里放着女人熟悉的《婚礼进行曲》,深色的眼眸蒙上了一层雾霾。,一对新人站在酒店内厅一脸幸福的迎宾。我只是过去客气了一下,找个时间吃饱喝足了就走。

新娘见女人站在不远处,主动走上前来,眼神毒辣挑起眉梢:“洛晴,你还真敢来,也好,见证一下我和傲天最幸福的时刻,也死了你这条心。”

新郎连忙拉住新娘:“这么多人看着呢。”转头对洛晴说:“你走吧,我的婚礼不欢迎你。”

我端着酒杯,看着名叫洛晴的女人,微微一笑,有笑话看了。

只见洛晴:“送了请柬,哪有不让客人参加的道理。况且礼金我都准备好了。”洛晴掏出一封红色信封,塞给新娘,转身进了礼堂。

“喂,你是不是旧情难忘,现在悔婚还来得及。”新娘气呼呼的把红包扔给了新郎,走回迎宾处。

新郎站在原地看着新娘的背影,这个女人叫蒋新瑶,我是在请见上看到的,据说很有钱。

另一边的洛晴进了婚礼礼堂,六根罗马柱挺立在中央,一条红毯沿接到入场口,羡煞了我。

洛晴找了一个比较醒目的位置,为的就是让冷傲天的朋友亲属看到她,也为了走在红毯上的一对新人心里扎上一根刺,我只是笑着看着一切。

婚礼的钟声敲响,舞台上的司仪开始介绍新郎新娘的罗曼史:新娘新郎认识三周年,恋爱不到一个星期,真可谓爱情来了挡也挡不住,下面让我们的新郎讲一下自己如何做出的这个决定。

一阵掌声响起,新郎拿着麦克看着在场的所有人,当看到坐在靠红毯位置上的洛晴时,神情一滞。躲闪过去。“我和妻子是大学同学,一直以来都是很好的朋友,时间一长感情难免升华,再加上家里催婚催得紧,所以就......”

冷傲天说谎脸上还真是一点不带红的,事实是,蒋新瑶用自己蒋家大小姐的身份勾引冷傲天,在爱情与权力面前冷傲天屈服于权力。

入场的大门缓缓打开,新娘蒋新瑶挽着蒋氏集团老总的手缓缓走像新郎。

冷傲天从岳父的手中接过蒋新瑶的手,面对面。

司仪开始证词:

蒋新瑶,你是否愿意眼前这个男人成为你的合法丈夫,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永远爱他,尊重他,直到生命的尽头。

冷傲天,你是否愿意眼前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合法妻子,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永远爱她,尊重她,直到生命的尽头。

新郎新娘一脸甜蜜的回答:“我愿意。”

此时坐在下面观习做上的洛晴,低着头,大滴大滴的眼泪滴在白皙的纤手上。惹得我不得不把目光停留在他身上。

我看着眼前的女生,想要极力克制住自己的情感,眼泪不听使唤的流出最后防线。

傲天,我的上铺,以前是个瘦子,现在胖了。当他再次看向洛晴的时候,洛晴早就抬起头,满脸微笑的看着新郎新娘敬酒。这个女孩真是不简单,这么短暂的时间能收敛自己的情绪,看来也是个有点心机的女人。

正看着洛晴发呆时,洛晴抬起头看向我,嘴角微微翘起,端起一杯红酒示意干了。我也拿起红酒猛地干了半杯。

身边的朋友注意到他的目光,“阿坤,这是冷傲天的前女友,如果没有蒋思瑶的出现,站在傲天身边的就是她。”

听到这些话

,我来了兴趣。“哦,还真是一场好戏。”

新郎新娘眼看着就走到洛晴的身边了。

蒋思瑶揽着冷傲天的手臂,头靠在冷傲天的怀里,阴阳怪气的对着洛晴说:“真的很感谢你会来参加我和傲天的婚礼,得到你的祝福,我们一定会幸福下去。”

所有了解内幕的人都饶有兴趣的看着三人。

新郎冷傲天一脸尴尬的举起酒杯,“不说了,都在酒里。”一饮而尽。

洛晴朝着两人笑了笑。“祝你们白头偕老,早生贵子。”洛晴端着酒杯轻轻的抿了一口。

众人见好戏没演起来,唏嘘不已。

婚礼结束,我尾随洛晴拖着微醉的身子,移步出了酒店。朝着那辆二手的法拉利走去。

“你这样开车回去,肯定会出事故。”我只是好意提醒他。

洛晴微微抬起头,原来就是刚刚自己敬酒的那个男人,然而我的出现并不能让他起一丝波澜。

洛晴愣了愣,马上回过神来。“谢谢。”洛晴毅然决然的上了车。

我耸耸肩,只得走回去了,明明知道自己是癞蛤蟆,就不惹白天鹅了。

生活进入正轨,我每天喝点酒,遥遥自在,在我看来都是伪装。问候了小道士,只是发了条短信,祝她安好,其他人都打过去电话,没有谁的离开,让地球停止转动。

老从我们身边又一次消失了,说我没骨气也好,反正我是回到事务所上班了。等老大回来,我打算辞职。

“豆爷今天又去那个宾馆开房了?妹子抓了一大把,也不想着给我介绍一个。”小胖子擦着玻璃门抱怨。

我在电脑上毫无心情的点击着各大论坛的网页,听着他俩打趣,老张头最近不知道干什么,挺忙,,我看看时间,快到中午,白牙提着菜篮子,缝着自行车朝菜市场进发,白牙的做菜技巧上了一大截,省了事务所一笔开销,把老张头美的合不拢嘴,说是对老大好交差,再说花多少,老大也没过问过。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七上八下,感觉很想离别,我不得已抽出时间去了趟三月坡。

我一个在三月坡,很怀念,砍柴烧火,做饭,额,做饭不用我,小道士说我做的饭不禁毁三观,到胃里不用小花都能直接变成屎拉出来,反正是把我做的菜毁的一文不值,老道照常每天喝酒,偶尔有些事情,不是婚礼,就是殡葬,当地有一个风俗,去了人家家里把菜装回自己家吃,起初我还不好意思,后来小道士和一桌子的人争相抢加菜,因为好奇我也尝试了一把,感觉挺爽,在三月坡,一般是婚庆殡葬,都会聘请道长,外带我们,经常出入这些场所,和一群陌生人抢菜,一听到要出去,我准定带上一个干净的塑料袋子,把菜打包回来自己吃,有的时候是大骨头,有些时候是蔬菜,猪头肉,猪蹄,鱼肉,反什么好吃那什么,我吃饭狼吐虎咽,三口两口一碗饭下肚,就为了抢菜,小道士和我故意分开做,就为了多加菜回去,有些老太太不吃东西,光往自己碗里夹,加的满满一大碗。我惊玩的其乐无穷,什么手机,什么偷菜,简直弱到报表。

与此同时,我似乎知道这本书怎么看,比如每个月十五,月圆夜,我好像能看见里面的内容,老道说我笨,告诉我个秘诀,就是早晨到后山平心静气,吸收天地之灵气,起初还以为,是老道忽悠我的,知道修炼的第五天,感觉整个人从里到外的,一片清明。有种无形的线穿梭在我的身体里,无字书上的字,隐隐约约看出黑色的字迹,看得不清,偶尔看得清上面的某个字。

时间如流水般飞逝,随着小道士去了陆薄养父母家收庄稼,我依旧故意躲着陆薄,估计陆薄也看出来了,心里不大高兴,没办法,有了希望过后的失望更加残忍。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或许等陆薄真的结婚了才会忘记我,也许是我太自我良好,我把自己的放在人家心尖上,人家没准对我的存在可有可无,不管怎么说,保持距离,不伤人不伤己,有时候很佩服豆沫的心态,上了那么多女孩,还自我感觉良好,继续狩猎下个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