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港台小说 > 大牌弃妇太嚣张 > 第254章 坏笑原来她也很邪恶(3)全文阅读

“如果是冯开来,你就不会担心;如果是冯开来,你在影楼就会告诉我邓希玥结婚了,也不至于等到现在告诉我时,还愁眉苦脸。”

龙子昕一笑,没吭声。

“是不是觉得你男人很聪敏?”

“……”龙子昕一惊,他怎么什么都知道啊?她把情绪表现的很明显吗?

何俊峰轻笑,这就是龙子昕,即便把情绪表现在脸上,也不愿说出来。

“睡吧,到了年底,邓希玥这一结婚,婚庆公司够你忙得。”何俊峰伸手将她揽入怀中。

呃?龙子昕一愣,怎么觉得他话中有话?

从他怀里挣脱出来,看着他,却是什么也不说。

何俊峰笑着再次伸手将她按在自己怀里,脸贴着她那犹如上好绸缎的黑发,低低笑道,“我知道你是婚庆公司的大股东。”

“你怎么知道?”邓希玥不可能告诉他这个。

“我查过金典婚庆注册资金以及现在的规模,想那邓文是不可能拿出一笔钱来给他女儿开公司的,在你离婚当天,公司就有一大笔钱进账,应该就是五千万里的一部分吧。嗯,我分析的对不对?”

“对!”这个回答在龙子昕心里,没有说出来,干嘛要说出来呢?

见她不回答,何俊峰也不再说什么,单臂让她枕着,一只手却钻进睡衣放在了她的小腹上,动作轻柔的按着,温度渗进皮肤,让她觉得很温暖,后来她就慢慢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他的手竟然停放在她的胸口处……

龙子昕很想说他是故意的,但他睡得很沉,也似乎太会故意了。

这天上午,她接到了一个没有署名的电话,“吴小姐,昨晚韩勇在和宏远的人交易时,被韩淑珍的人当场逮住了。”那女人说话时,声音在抖。

“……嗯。”龙子昕听到自己轻轻的应和声,韩淑珍这么快的动作,说明她是在用这份标书做诱饵查内鬼。

果真姜还是老的辣!

“现在该怎么办?听说韩淑珍以窃取商业机密为由报案了……”

龙子昕直了直身体,嘴角扯出一抹弧度,“你觉得韩淑珍会把她的亲弟弟送进监狱?”当初选中韩勇作为复仇的棋子,看中的就是韩勇和韩淑珍的关系,只是可惜了,这才刚刚开始,韩勇就露馅了。

“也是,韩勇是韩淑珍的亲弟弟。”她的话就像一颗定心丸让对方如释重负时,也激发了对方的愤愤不平,“就算韩淑珍查到我头上我也不怕,想当初,我为韩勇打胎五次,韩淑珍不仅不说句公道话,还当众打我耳光,咒骂我……”

对方喋喋不休时,龙子昕挂了电话。

正如龙子昕所料,韩淑珍对外放风说是报了案,实际上,昨晚,她和何煜就把韩勇带回了何家。

在这世上,除了她儿子何煜,只有韩勇是她最亲的人,她能把韩勇交给警察吗?

最亲的人,却是在背后捅她刀子的人!

“说,谁指使你这么干的?”拽着韩勇一进门,韩淑珍脸色阴沉的瞪着他,一双眸子仿似积累了万千怒气,霎时寒光四射。

“没有谁指使!我就是想弄点钱花。”四十岁的男人脸色很平静,自从受人摆布的那一天起,他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就算东窗事发,只要一口咬定不承认,想必姐姐也不会把他怎样。

韩淑珍气的浑身发抖,咬牙切齿,“韩勇啊韩勇,你这个吃里扒外的混账东西,事到临头,还不说实话。”如果不是双手被碗盘的碎片所扎,她会揪着他的衣领,或者给他一耳光。

“我说的是实话。”韩勇没有丝毫的畏惧,他怎么会畏惧呢,因为站在他面前的是他亲姐姐。

“舅舅,你以为你说的话我们会相信?”何煜声音平淡,听似温情,但话语里却带着强硬的张力,字里行间透着小小的迫压。

“信不信由你们。”韩勇摊摊手,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也正是他的这种强硬态度,彻底激怒了韩淑珍,她跟疯了一般,对着韩勇,拳打脚踢。

韩勇抬起双臂护着脸,担心脸被抓伤了,无法出去寻欢作乐,至于身子,任由她捶打,发泄好了。

何承光从楼上走下来,冷冷的看着这一切,何煜要上前劝架,却被何承光拉住,“让他们闹。”

韩淑珍和何煜查公司内鬼的事,何承光知道,今晚,韩淑珍是接了何煜电话才出门的,从他们的对话中,何承光听出,韩勇就是公司内鬼。

一直以来,韩勇仗着姐姐是何家的大功臣,从不把他这个姐夫放在眼里,今天,何承光终于可以出口恶气了。

这么想时,何承光拉开韩淑珍,然后一巴掌扇过去,“啪……”,扇的他右手火辣辣的疼,扇的韩勇眼冒金星。

“何承……”韩勇声音拔尖,怒吼出声,有火苗在身体里蓦然窜起,凶猛的燃烧着,下意识扬手就要朝何承光挥去。

“啪……”何承光又是一巴掌扇过去,新仇带着旧恨,下了很大力道,韩勇因为这股力道跌倒了在地上,嘴角更被掌掴出鲜血来。

“这一巴掌,是替你姐姐打的!你知道吗?何氏是你姐姐一生的心血,可你这个白眼狼,竟然暗地里向何氏下毒手,想要整垮何氏!”将公报私仇的动机打上为韩淑珍打抱不平的旗帜,可谓一箭双雕!

所以,韩淑珍无话可说,就算心疼弟弟被打,但弟弟也是罪有应得,何承光也是言之有理。

何煜抿唇,看着这一切,没说话。

韩勇心里那个恨啊,犹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但又能怎样,自己的所作所为终究是拿不上台面,所以他只能捂着红肿的脸颊,冷冷的看着何承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