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都市小说 > 从恋综开始 > 第一百一十四章 血腥爱情故事(大章)全文阅读

闵敏创作的角度是在极致的爱上。

她有句歌词贯穿主题,我的诞生就是为了爱你。

观众反响还行,只是跟他们看到的宣传片感觉有点不符。

很明显,病娇这个主题加上宣传片的黑暗风,闵敏的角度过于美化了。

闵敏唱完后,在观众的掌声中下了舞台,然后一直等在后台的云淼上场。

云淼的视角是梦,美梦。

一个女孩为了男孩打造的美梦。

后台,唐知初缓缓点头,云淼是典型的小嗓细腻唱法,有点像是前世的黄玲。

A段主旋律,副歌甚至有些轻快,一直到第二段,风格才发生转变。

彼此的天使,在梦境醒来之前将我杀死,我的爱不许躲避,做不到我就当个坏孩子。

无论从有些诡异的旋律,还是歌词。

都在暗示一件事,死在最爱你的时候。

相比较闵敏,云淼这首歌明显黑暗了许多,而且唱法也比闵敏有特色。

147比160。

观众投票,云淼赢了。

“这个项目太变态了,为什么他们还四个人选啊。”西格摸了摸他的大光头吐槽道。

“确实难,歌词倒是还好,编曲太难了,黑暗风我都不知道怎么去表达。”

“闵敏相对含蓄写了极致的爱,质量已经很高了,淼姐又直接来了个反差极强的黑暗风,我已经想不到后面两首咋接了。”

不仅仅是野火联盟这边在讨论,其他几个联盟也是如此。

项目类型撞了不说,还有六个人来写,太难了。

唐知初起身,因为,邱震已经上台了,他要去准备了。

西格有些紧张,还搓了搓手。

舞台上,邱震站在了光柱之中。

他舞台经验丰富,演唱会都做了十几场了,很稳。

钢琴声响起。

但是,很快大家就皱眉了。

不是传统和弦,还有点别扭。

可是,当邱震唱起来的时候,大家就明白了,故意的。

蔗糖配柠檬,海盐加蜂蜜,红茶调的果酱是杏仁,快快到我的厨房去。

听第一段,大家都皱眉,就这?

天合三子就这?

听到第二段,反应过来了。

就是别扭,这首歌确实别扭,这就是主题,跟女主的爱情一样,变质的爱。

邱震没有直面剧情人物的角度,全是隐喻。

蓝色的小鸟

在牢笼中被华丽的拔了羽毛

分给你一份甜甜的巧克力

让我把你装进我的兜里

变成我的玛瑙

让我看看我的城堡还有谁没被我关进去

......

邱震的嗓子机能或许没有何书远强,但是,他的高音也不低,在怪异的风格加持下,居然有些魔性。

观众越来越嗨。

到现在,五首与爱情有关的歌,五个角度。

后台,白兮微看了沉建新那边一眼,沉建新倒是坐的挺稳的。

“爆发有何书远,细腻有云淼,邱震这首隐喻质量同样很高,偏网上说的那种魔性风格,这一期确实精彩。”

白兮微的身后,郭景龙突然说道。

其余几人纷纷附和。

但是,只有白兮微听懂了,郭景龙这是在说唐知初的处境有点难。

白兮微摇了摇头,他觉得唐知初还是有点年轻了,积分可不是用来买晚出场的。

像这种同质化的项目,越早出场越好。

“看看呗,我还是蛮期待的。”白兮微回道。

......

舞台上,邱震唱完了,显然,他是懂何书远的,最后也来了个爆发,上了C5。

邱震喘着气,虽然没有明面上比,但他觉得这一场自己是不输何书远的,这是邱震比较在意的事。

至于后面的唐知初,邱震是不太信唐知初还能有另外的角度更好的诠释这个主题。

已经五首了,同项目也有三首了,不仅观众会审美疲劳,项目组也会。

项目组会审美疲劳吗?

答桉是没有,他们有更多的资料,知道唐知初不仅赢了蒲景石,还赢了刘星云,从这两个圈内大老手中拿下了项目。

观众或许会审美疲劳,项目组没有,反而更加期待了。

邱震都这么牛笔了,后面还有一个压轴的?那不得起飞?

但是,项目组这种情绪如果唐知初接不住,也很危险。

聚光灯下,唐知初出现了。

观众有些吃惊,不是吃惊唐知初出现,而是唐知初的后方。

五把大提琴立在那儿,两把小提琴站在旁边,三个和声也到位了。

看起来阵仗不输于上一次刘星云搞过来的弦乐队。

后台,不少人站了起来。

还没唱,就有人感叹,唐知初还得是唐知初啊,越玩越大。

现场安静,大屏幕浮动,字幕显现。

《血腥爱情故事》

作词:唐知初

作曲:唐知初

仅仅只是一个名字,下面的观众就有人起了鸡皮疙瘩。

这么直接吗?

后台也是,西格没看过唐知初彩排,但是知道唐知初这首歌的歌名。

单从名字来说,已经赢了,很露骨,很有压迫性。

何书远不是爆发吗,歌名也不过叫《禁忌》。

这首直接奔着血腥去了。

白兮微和郭景龙对视了一眼,两人都站起来了。

歌名的调子起的很高!

与邱震一样,唐知初的前奏也是钢琴独奏。

但是,唐知初的A段编排更简单,钢琴后进入鼓点加了个节奏,然后直接人声。

你尝过的那些甜头

都是寂寞的果实

那是活生生

从心头割下的我

.......

舞台上,唐知初像是变了一个人,他目光凌厉,看向观众,也看向项目组。

后台,西格双手抱头,已经开始头皮发麻了。

似乎在何书远和邱震的催动下,唐知初开启了战斗模式。

沉建新的目光也凝重了几分。

在这种情况下,唐知初以一种简单的编曲进入,那是其他人没有的自信,就是用人声来压制人。

一块肉像一个赠品

从来都不假思索

你锐利

我就腥风血雨

洋洋洒洒当个写手

......

“卧...卧槽,你看我手臂,鸡皮疙瘩满了!这就是唐神吗!”

“好会写啊,你锐利,我就腥风血雨,卧槽,太合适了。”

“别说话,听!”

后台已经有人开始躁动了,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紧的盯着歌词。

这也是唐知初的一大特色,他在歌词上很少玩氛围感,也不搞旁敲侧击,就是直接来,含金量极高,让人情不自禁就目不转睛了。

二楼,郁华又出现在了那个小房间。

他想看看在何书远和邱震之后上的唐知初,会是怎样一个唐知初。

直到这时,那几把琴才进入。

就让我跟着你起承转合

让我为你写一本恐怖小说

谁可疑谁可怜谁无辜谁苟活

我已经看到最后结果

...

琴的加入编曲变得厚重,但是,唐知初反而降了一个调,声压又还在,不仅没有被编曲抢走风头,还多了一种无法言喻的力量感。

就让我来代替你承先启后

刻骨铭心像一本情爱小说

越血流越手酸心越空肉越痛

千刀万剐的感情才生动

不要还给我

不要还给我

...

感受最深的人不是观众,也不是后台。

观众有点被歌词的风格惊到了,一个个瞪着眼,不少人还是惊愕状。

后台几乎全部站了起来,最牛的是啥,这是唐知初一天不到写出来的歌,不仅编曲牛,他词的第二段还有变化,变的更加契合主题,那是更大的工作量。

这就是项目组席位上坐着的其中一个编剧感受到的东西。

每一句词,都在描写他创作的主人公,离谱的是比他写出来的感觉还深刻。

你锐利

我就腥风血雨

洋洋洒洒当个写手

.....

当唐知初第二段唱到这,他由低着头变成了直视项目组。

就让我紧跟着你起承转合

让我为你写一本恐怖小说

谁可疑谁可怜谁无辜谁苟活

我已经看到最后结果

......

唐知初没有降调,他唱的是原调,这首歌的原调是女声调。

什么概念?

主C5D5强混高质量咬字,声压拉满。

前世那首任何人去KTV都想要挑战一下的死了都要爱的原调,就是这个水平。

后台,起码三分之一的音乐人不自觉就捂住了耳朵,吱牙咧嘴。

西格抱着头,已经站到了大屏幕面前看了。

沉建新挥了挥拳头,就算是他面色也有几分激动。

这就是战斗模式的唐知初吗?

刘星云也是站着的,不断的摇头感叹,白兮微和郭景龙对视,莫名的苦笑了一下。

有点...有点降维打击了。

这一次,唐知初是真的认真了。

就让我来代替你承先启后

刻骨民心像一本情爱小说

越血流越手酸心越空肉越痛

千刀万剐的感情才生动

不要还给我

不要还给我

......

这一段唱到最后一个字,尾音又升了半个调,后台的歌手们集体头皮发麻。

舞台上,唐知初放下话筒。

身后,五把大提琴低沉的音符开始飞舞,急促又暴躁,中间还有小提琴的插花提供层次感。

别说西格,就连沉建新和刘星云也双手抱头了。

唐知初剧烈的高音过后,编曲完美接洽,直接把气氛带到了制高点。

以郁华的位置看,下方,不仅观众站了起来,项目组的人也站起来了。

郁华擦了擦额头的汗,他感觉自己不能再听下去了,如果再听他得变成唐知初的粉丝了。

但是,身体又很诚实,没动。

就在大家觉得应该完了吧的时候,毕竟已经很离谱了,唐知初的人声再一次响起。

再去琢磨都太迟了

手心肉的相连

早已没有用了

眼看着失去灵魂的空壳

魂不附体的两个人

再去着墨都太多了

再浓烈的故事都算太俗气了

写到哪里能刚好就好

才能看得要死要活

爱也要死要活

......

又是一个两段式且不重复的歌词,后台。

也不知道是谁的带领下,起码有五六个人做了膜拜的手势。

郭景龙瞪着眼,张着嘴,不太确信的问道:“刚刚....刚刚他那一句的咬字上F5了吧?”

白兮微不得不点头,也有些不可置信:“应该上了。”

F5白兮微也能上,但很勉强,没有质量的那种,只能当个花活来用,唐知初在保持一定音色的情况下还咬字上去了。

他展示的嗓子机能是恐怖级别的,郭景龙和白兮微都是圈内金字塔顶尖的人,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论唱功和表现力,如果唐知初认真,整个国内,能比他强的男歌手可能在一只手之内,还是横跨到华语乐坛发展的时间上去比较的。

就在白兮微和郭景龙惊愕的时候,歌曲到了收尾。

越血流越手酸心越空肉越痛

千刀万剐的感情才生动

不要还给我

不要还给我

......

最后两句,后台直接集体高潮。

不要还给我,唐知初用头声咬字再上了一个调。

如果郁华在看后台的镜头,他就知道这一期得发电报了。

不少音乐人激动到骂人,直接说玩不了了,太恐怖了。

舞台下方,成片的观众捂耳。

那种人声到达极限的震撼,就像是有人百米赛跑触碰到了人类速度的极限。

当然,能再高的人也有,可是你优美度没了,声压没了,可听感也没了。

唐知初做到了这个范畴的顶尖水平,说是听觉盛宴一点不为过。

唱完后,下方尖叫声不断,唐知初直接单膝跪地,太累了,一头的汗。

如果有专业的人听的仔细,就会发现这首歌D5以上的咬字都在九十次左右,F5咬字也超过了五次。

和何书远那首比较,碾压。

如果说何书远的大力出奇迹是按着项目组的脑袋唱。

唐知初这一首就是掀开他们的天灵盖唱。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就这么一首歌你听完,印象最深的还不一定是唐知初的高音,而是他这首歌的内容和编曲。

这才是后台音乐人们集体高潮的主要原因。

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