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其它小说 > 法医V5:妖妃你轻点! > 第十三章 盒子的秘密全文阅读

那盒子看上去很小巧,大概有拳头那么大,放在手心里很轻,感觉轻如无物一般。盒子上挂了一个小小的锁头。魅倾城先是运用内功,仔细倾听,周围似乎没有什么人,这才从脖子上拿出一个小巧的钥匙来。

这钥匙是可乔给她的,确切的应该说是暗尊所赠。早在轩辕皇宫的时候,魅倾城与暗尊那欢爱的一夜时,暗尊便从脖子上拿下了这枚小巧的钥匙挂在她的身上。

那时候魅倾城以为这钥匙不过是个装饰,根本没有过多的在意。后来可乔进宫和魅倾城讲起了自家的身世,曾经提到了有个小盒子。那会魅倾城灵机一动,怀疑她身上的钥匙便是开启那盒子的。

但她没有确切的把握,而暗尊从脖子上拿下来的,也就等于是可乔脖子上的。钥匙不见了,可乔不应该不知道的。既然可乔没说,魅倾城也就没多问。

现在她看到这个盒子,所有的怀疑串联起来,几乎可以确定,这钥匙便是开启这盒子的。

果然,将那小巧的钥匙塞入盒子的锁孔里,那锁应声开启。魅倾城轻轻的打开盒子,一瞬间,一道刺目的光华乍然开启。接着那光华转变成了一团五彩的光团。光团看上去很美,如梦似幻般迷离。那光团里还有些什么东西在莹莹流转着。

魅倾城眨了眨眼,才看清楚那五彩的光团里是一个小小的石头,石头大约有婴儿拳头大小,形状很不规则。但石头表面所绽放的光华却让人一见便心生摇曳。这东西是什么,居然能如此的美丽。

魅倾城不知道这石头有什么用,拿在手中会感觉到它是温温的。甚至有种贴心的感觉,但除此之外,再找不到一点有用的线索。最后无奈只得盖上了盒子。既然这东西是她们家可乔的,那她收着也是理所应当了,更何况虽然不知道用处,但那美轮美奂的五彩光圈,一看就不是凡品,因此,魅倾城将钥匙收好,又将盒子贴身收藏起来,这才放下心,再次躺倒床榻上,闭目养神。

就在魅倾城打开那盒子的时候,书房里,木幕家族的族长正靠在软榻上,眼神呆呆的望着魅倾城所在的房间出神。那刺目的光华暴起,族长心情一阵激动,眸子里一下子涌上了一抹欣慰与惊喜。

“二十多年了,想不到,我们木幕家族终于能再次腾飞了,那盒子也终于到了有缘人的手里,哥哥啊,弟弟终于完成使命了啊!”老族长顷刻间老泪纵横。伏在塌上痛哭失声。这么多年来,他经常被人威逼利诱,只为了那个小小的盒子。

他知道那盒子里面是什么,也知道那盒子在什么地方,只是知道归知道,他从来没有去看过,因为他很清楚,有人在时刻监视着他。他还记得在侄儿可乔刚刚出生的时候,那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嫂子怀胎十月却迟迟不见生产,而且她的肚子也特别的大。

有经验的接生稳婆说,夫人怀的可能是双胞胎,就连看诊的郎中都说可能是双胞胎。那晚嫂子哭喊了很久,就在大家都绝望了的时候,突然天边飞来一团五彩的光团,那光团顷刻之间飞进了嫂子的腹部,接着孩子便顺利出生了。

但意外的是,生的并不是什么双胞胎,只有一个男孩,但那男孩出生时,口中含着的便是那颗五彩的光团。木幕家族是草原的牧民出神,虽然很向往大陆的文化,连家族的房子布局大多是大陆的建筑风格。但他们的内心深处还是信奉他们自己的草原牧神:阿可达依。

传说,牧神阿可达依便是含着五彩的石头出生的。因此木幕家族的主家知道此事的人都欣喜若狂,以为他们的少主是未来的草原之神。也因此给他起了 名字叫木慕可乔。木幕是家族的姓氏,而可乔在傲鹰的含义是希望 。

可乔从出生之后,嫂子便将那块五彩的石头放在小盒子收藏了起来,一直到家族遭逢大难。他再次回到家族便知道那盒子就埋藏在那棵桃花树下,但却一直没有去看过。不管那些人如何对他,如何折磨他,他都没有吐露出一点点消息。他就是在等待,等待侄儿回来的那一天。

结果,侄儿没有回来,未来的侄儿媳妇却来了。族长微微的一声长叹,用袖子擦干了脸上的泪水,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与此同时,大和尚燃情看着魅倾城房间里透漏出来的光华,口打唉声:“命运还是朝着它预定的方向前进了。该来的,该有的,都到齐了。还剩下最后一样东西了。依依啊,我这样做,到底对不对?是该让前缘再续,还是让一切重新再来的好啊。。。”

屋子里一片寂静,没有人能回答和尚的问题。恐怕依依在世也不能回答他的疑问吧!

当晚,族长摆下了盛大的宴席,宴请老和尚和秋水的圣主。三人在席间谈笑风生,却对白天之事绝口不提。宴席过后,三人回各自的房间休息。就这样在木幕家停留了三天,老和尚终于提出了告辞。

临行前,木幕家主特意准备了几瓶秘制的马奶酒,交给和尚带着。另外又拿了一个极其精致的小酒瓶,郑重的交给了圣主魅倾城:“请代为转交,这是木幕家族的一点心意。”老族长神情严肃,认真。魅倾城点头应允,关于木幕家族的一切,甚至将来可乔是否回来,都是由可乔一个人来决定的。她不会过多的干涉。

老和尚带着魅倾城终于再次上路了。这一次将会直接穿越沙漠,直奔那传说中的遗弃神殿。魅倾城曾经问过老和尚,那神殿里究竟有什么。

燃情沉默了良久才带着悲凉的语气回答:“那里有五百年前的一代神王。”

魅倾城表面不做感想,但心里却是不以为然的,五百年前的一代神王,恐怕早已化作了尘土,何况这已经是五百年过去了。或许是他遗留下来的某些东西吧。这和尚表面看很有点神棍的性质,有时候说的话奇准无比,有时候又是满口的胡言乱语。

离开木城四十公里,便进入了一望无际的沙漠。在魅倾城的印象里,沙漠应该是黄沙漫天,一片荒凉的景象。前世在电视中没少了看到那荒凉的沙漠的景象。而今当真见到的时候,还是有些难以相信的。

他们在沙漠边缘买了两匹驼马。驼马是那种很像前世的骆驼,又很像是马匹的动物,他的头很长,头部有长长的鬃毛。头顶是一个硕大的肉瘤,下巴那里还有两个肉瘤。他的身上和马差不多,后背上有三个驼峰。第一个与第二个是紧紧相连的,第二个驼峰与第三个之间有一定的距离,刚好可以用来坐人。后面是一条长尾巴。蹄子有些像猪。四个蹄印上都有倒磷。

燃情说,这种驼马能在沙漠里行进五天五夜,而不吃不喝。他们头顶的那个肉瘤可以指引它们找到水源。而身后那长长的尾巴,能让他们在沙漠里找到藏身几公尺之下的小生物,以供它们吃食。因此买了这驼马便不用发愁用什么东西喂他们,还能帮我们寻找水源。简直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驼马是买下了,顺便买了大量的干粮和清水,当然了,付钱的是魅倾城。

都准备好了,二人骑着驼马终于进入了茫茫的沙漠。这里没有漫天的黄沙,也没有那火辣辣的毒太阳,远近的景色看上去犹如电影厂里布置的场景一般,甚至给了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而魅倾城在骑着驼马前行时,遇到了两队人马,都是骑着那种普通的马匹,飞快的从他们身边经过。那样子不像是走沙漠,到和去郊外旅游差不多。

“大师,为什么他们要骑马,而不骑驼马?”魅倾城看了看他们身下,那走得奇慢无比的驼马,心情郁闷到了极致。

“那是因为他们赶时间,我们又不着急,这样慢慢骑着驼马,欣赏着美丽的景色,不是很惬意的一件事么?须知,人活一世不必太辛苦,庸庸碌碌,忙忙活活的到头来还不是化作一杯黄土。不如趁着现在活着,多享受享受人生。多看看这些美景。”燃情突然和抽了风一样的附庸风雅起来。

魅倾城狠狠抽了抽眉角,欣赏美景?就这一望无际的沙漠,有什么好看的?

“大师,这沙漠一直都是这样么?没有龙卷风,没有沙暴之类的么?”魅倾城记得前生的沙漠可是很恐怖的。

“阿弥陀佛,有啊,你说的那些都有,不过却是五百年前了。至从傲鹰国迁都洛雅城之后,草原和沙漠的风暴之类的灾难都消失了。基本上,沙漠就和现在这个样子差不多。水源也很好寻找的,五百年前,我们身下的驼马可是很受欢迎的,也是度过沙漠的必备之物。现在么,也不过是一些观光和游玩的人骑出来转转而已。”老和尚的一句话气得魅倾城直翻白眼。

“我们是要赶路的,为什么弄了这么两个东西,还慢的要死。”魅倾城很生气。

“这个么,你不觉得这驼马坐着很舒服么,比骑马要舒服多了。不着急,不着急,我们慢慢走好了。”听了这话,魅倾城简直有种要掐死这和尚的冲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