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其它小说 > 龙族之从挖卡塞尔墙角开始 > 第十四章 好弱的混血种.jpg全文阅读

略显凌乱的黑发下,一双明亮的眼眸中,隐约闪动着属于猎杀者的冰冷目光;

以及如同一只正待扑杀猎物的猎豹般、一眼便能看出其充沛的攻击性的矫健身姿。

这正是路明非觉醒龙族血统后给人最直观的变化。

健身能够改变一个人的气质,那么觉醒龙族血统后的“脱胎换骨”就更是如此。

正因为还没能完全地适应自己力量上的变化,路明非此刻给人的感觉就比平常更加危险,一下子从高考前转校进了电竞学院的不学无术混子学生变成了能手撕虎豹的野性强者,与以前那个又扁平又弱气的衰仔完全不同。

——强悍。

与楚子航初次见到路明非时第一时间觉得危险不同,凯撒看到路明非的第一感觉,就是通俗易懂的两个字,“很强”!

路明非也同一时间将面前这个即将成为自己敌人的金发青年的全貌收入眼中。

一头如黄金般耀眼的长发披散在肩膀上,鼻梁英挺,面容如同希腊凋塑般清晰可见,英俊得让旁人都忍不住想要移开视线。

罕见的冰蓝色双眼让路明非不由得想起自己的老师熙晓,他此刻的双目也冰冷得毫无任何温度,虽说不如楚子航那般充满威慑力的不灭黄金童,却也有种令人心生敬畏的自信深蕴其中……

可惜路明非对此种眼神早已经免疫。

左手拖着充满造型一看就充满压迫感的电锯,另一手握着黑服的沙漠之鹰,就连身高也往上窜到了一米七八的他平视着凯撒,“我真的只是想问问你们学院的校长在哪……当然,就算我这么说,你肯定也不会好心地带我过去的,对吧?”

他算是看出来了,面前这个不知道姓名的混血种不止长得帅气,斗志和自信更是技惊四座,想必在卡塞尔学院里面或多或少的也是个人物。

这样的人……自然不会试图与他妥协,好好说话了。

“问路?”凯撒谨慎地集中了精神,口中却说道:“作为入侵者,第一目标竟然就是斩首么?”

他心底对那个消失的古怪西服人戒备更深,对方的消失一定不是给作秀给自己看的,说不定在他和面前这个黑发年轻人僵持着的时候,他就已经潜伏进了学院中,正准备要进行破坏了!

能绕过诺玛的监控的神秘敌人,在他的言灵·镰鼬下消失无踪的未知能力,这一切都让凯撒心中无比警惕。

所以下一秒,他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手中沙漠之鹰的扳机!

沉重的枪声响起,猩红的子弹旋转着出膛,在空气中搅动出一圈圈的细微波纹。在路明非的眼中,凯撒极其迅速地连开三枪!

将本应以后坐力巨大和单发伤害高闻名的沙漠之鹰,打出了连射的效果,甚至以预定的角度锁定住了路明非可能躲避的数个方位。

但是……

「——好弱。」

路明非心中闪过这样一个略显奇怪的念头,然后在危险的子弹袭来之前,他的身体便已经自发地行动了起来。

巨量的氧气从口鼻间吸入,在心肺之间转换为能量分散至四肢百骸,拥有着“皇”级龙族血统的身体像是骤然苏醒的勐兽张开了獠牙,瞬间爆发出了令人望而生畏的力量。

厚底长靴的鞋底与地面摩擦,令人牙酸的声音响起,随后便是三声子弹命中地面的清脆炸响。可本应在子弹范围之内的路明非的身影却已经消失在凯撒的面前,凯撒的双童在这个刹那紧缩到了极限!

因为,路明非已经闪电般地出现在了他的身前!

镰鼬还能捕捉到对方剧烈跳动的心跳声,以及行动带来的瞬间“流动感”,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对方的动作比他的反应速度还要更快!

一只黑金色的枪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地在凯撒的眼前放大,随后沉重的力道,瞬间从额头部位袭卷整个大脑。

凯撒眼前一黑,不甘地咬紧了牙关,意识却不可避免地迅速陷入了黑暗。

在他昏迷前的最后时刻,只听见面前的黑发少年说了一句:

“感觉……不如楚师兄吧?”

他说的是……

楚子航???

凯撒难以置信地在心底破口大骂了一句,身体重重地向后一倒,撞在了自己被追尾的玛莎拉蒂上。

……

……

好弱的混血种.jpg

路明非看着昏迷过去的凯撒,挠了挠头。

之前凯撒躲避黑服射出的子弹的那个瞬间,他也清楚地看见了对方动作的整个过程。

凯撒的速度的确不慢,甚至可以说是超越了人类的程度,但在“皇”级混血种的眼中,只能说像是蜗牛一样在爬……就不说源稚女了,哪怕是和楚子航比起来,似乎也完全不够看吧?

哦,师兄可以暴血,暴血前的楚子航的力量和速度似乎都和面前的男人差不多,这么一看他似乎还挺强的?

决定把对方的身份问题,放在和楚子航见面的时候再问问,路明非谨遵自己的老师教导,开始在凯撒的身上上下其手。

当然,他只不过是要爆凯撒的金币而已。

从这穿着打扮从哪里看都十分名贵的家伙身上掏出了几张不认识的卡片,奇怪的古铜色小装置,还有什么名贵手表、手帕、一串不同牌子的名贵跑车车钥匙……最后终于找到了一只手感冰冷的东西,路明非嫌弃的表情才微微一变:

“弗丽嘉子弹?”

法奥斯里面可没人给他准备这种好用的炼金弹药,路明非心中一喜,赶紧从凯撒的皮带上又掏出了两只随身携带的弹匣,里面果然压满了那种颜色独特的炼金子弹。

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好,黑服给他塞的这把手枪正好是沙漠之鹰,与凯撒的配枪型号类似,子弹也能够通用。

这样一来,他也就不用再使用这种和邓普斯他们学来的粗暴“物理麻醉”方法,省的给人家留下点什么后遗症。

心中对这位被自己干倒的不知名混血种说了声抱歉,路明非顺手也把他那把沙漠之鹰毛了过来,插在了自己战术背心上预备的枪带上。

拎着电锯,路明非就随意地朝着山路另一头的方向走去。现在他可以说是相当的自由,简直就像是宝○梦里的野生宝○梦,说不定还是个带闪光属性的稀有品种,想去哪就去哪,感觉做什么都似乎能行。

“黑服老师和舜哥也没告诉我要干什么,我就这么一路走过去……就行吧?”

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