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其它小说 > 龙族:重回十七岁 > 第二百章 想要的太多全文阅读

凌晨两点三十。

雨夜中,一大一小两人朝着楚子航家走去。

“校长,你还真没事么?”零问道。

“死不了。”昂热打着伞,“我们先去把陈墨瞳带离滨海。”

“她不能落到林正南的手中。”

昂热不知道诺诺的身上有着什么样的秘密。

但是,让林正南这个融入了李雾月骸骨的人都如此在意,那肯定要阻止对方。

他的手在腰上按了按,有黏稠的血液又从伤口处流出。

林正南的实力, 强得可怕。

更重要的是,林正南所造成的伤势,有种神秘的力量,那种力量有点类似于贤者之石的精神元素,但也只是类似,远远达不到贤者之石的地步。

可这也足以让昂热十分棘手。

这么多天过去,只要他的动作幅度一剧烈,伤口立刻就会开裂。

随着滨海尼伯龙根开始侵蚀这座城市, 天空中的元素流变得混乱, 这里的信号,已经无法连通外界。

他们这几天,和学院与路明非他们都彻底失去了联系。

昂热和零沿着之前诺玛发到他们手机的信息,找去了楚子航家里。

此刻,楚子航家。

门外,停着几辆商务车。

几个阔太太在大厅朝着楼上大喊着,“小妍,快点啦!

“来啦来啦!”苏小妍蹭蹭的从楼上跑下来。

她只带了一个挂包。

“哎哟,子航呢?”有个阔太太问道。

“诶?子航之前还在的呢。”苏小妍一愣,朝着房间叫道,“子航,子航!要走啦!”

“阿姨,师兄出去了。”路明非从沙发上坐起,朝着苏小妍说道。

“这孩子去哪儿啦?不知道今晚要疏离了么?”苏小妍不由拍了拍额头,“子航很乖的啊,怎么就变得不听话啦?”

苏小妍瞧着门外的狂风暴雨,突然莫名的有些焦躁。

“不急不急,我们可以再等等, 你去给子航打个电话。”阔太太们显然也是很喜欢楚子航的。

苏小妍拿出电话,拨了好几个,都没法拨通,这让她更是有些烦躁和不安。

这孩子,从小就喜欢下雨。

这会儿不会跑到哪里去玩了吧?

以前的时候,每次下雨,楚子航都会在夜里出门。

苏小妍见过很多次暴雨的夜里,楚子航独自出门,然后凌晨三四点才回来。

她问过楚子航去哪里啦。

楚子航说开车去高架上兜风去了。

当然她也并不是太过关心孩子去哪儿玩了,她只是有些好奇,随后这么一问,知道了,那就行了。

可是这次,苏小妍莫名的有些焦躁。

“阿姨,师兄说让我们先出发,他随后很快就赶来。”路明非说道。

“是啊是啊,阿姨,他可是和苏茜出去了呢,说不定是约会去了。”诺诺也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她看了路明非一眼, 然后对苏小妍说道。

“诶,是这样吗?”苏小妍闻言,睁大眼睛,微微张嘴,“这孩子,约会也不和妈说,也不看看时间,这天气,是约会的天气吗!”

苏小妍嘴上抱怨了一句,就没有再继续。

因为她手机收到了楚子航的定时邮件。

楚子航清楚妈妈苏小妍的性格,知道她要是没看到他的留言,肯定会担心。

他给妈妈留言,已经是习惯。

而苏小妍,倒是想起的时候,会看一眼,更多的时候,是楚子航所发的邮件会积累成一堆。

如果她看的时候,没看到楚子航的留言,就会觉得楚子航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呀。

看到楚子航的留言,苏小妍的心情就好了很多,招呼着阔太太和路明非几个道,“我们走吧,子航也长大了,他回头就过来啦,我们先离开。”

说着,苏小妍就和众人朝着门外的商务车走去。

路明非站在后边,看了诺诺一眼。

“知道啦。”诺诺翻了翻白眼,“我难道还能跑了不成?”

路明非闻言,挠了挠头,并不反驳。

诺诺本就不是一个安分的人。

逃跑才是她的选项才对。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见路明非沉默,诺诺说道,“我也知道你在担心我跑了。”

“但你放心,我不会这么做的,你就安心做你的事情吧。”

“反正我留在滨海,也没什么用处,不是么?”

“与其这样让你束手束脚,还不如成全你,就当是成全你那存在于虚幻中的故事。”她说道。

她承认,她看不透路明非。

那个虚幻的故事,那么的真实。

真实到,她能够感受到眼前这个男孩内心深处那种无尽的孤独感。

或许,这个男孩也曾把这个故事说与很多人听过。

可没人会相信他。

因此他的内心才会这么的孤独。

为了摆脱那份孤独,他才会尽自己一切可能,圆那个虚无缥缈的故事。

诺诺当初在滨海第一次看到路明非的时候,就能够切身的感觉到,他就像是个从很远的地方流浪回来的灵魂。

那么孤独,那么迷茫。

可能,就回来,就是为了圆那个虚无缥缈的故事吧。

因此诺诺愿意给他这个机会,帮他圆了那个虚幻的故事,如果这能让他不那么偏执于虚幻的话。

她抬头看着黑漆漆的天空,看着滂沱的大雨。

路明非打开伞,遮住了打向她的雨水。

诺诺走进入了雨中,朝着商务车走去。

路明非就给她打着伞。

“你知道么,你有时候,让我觉得,有些傻。”诺诺说道。

“为什么?”路明非不解。

诺诺笑了笑了,“值得么?”

她耳坠下的四叶草吊坠,摇摇晃晃,在黑夜里散发着星辰般的光泽。

“值得啊。”路明非说道。

如果曾经有个女孩把你从尘埃中捧了起来,甚至为了让你活下去,自己付出了生命,那就值得啊。

这种事情,不是说,一命还一命,就可以还清的啊。

如果当初她没救你,你就什么也没有了啊。

难道说,你救了我一次,下一次,我也救你一次,那咱们就两清啦,咱们谁也不欠谁啦。

可这帐真的是能这样算的么?

帐不是这么算的。

命这种东西,从对方为了救你豁出去的那一刻起,你就欠对方的。

不管当时对方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欠了就是欠了。

只是曾经的路明非,想要的太多。